第四百六十二章(1 / 7)

崔凌疑惑地拿起了文件,打开一看,竟然是一份律师函。

律师函上写着,夏父身前立遗嘱,要把所有财产给夏时。

夏时现在要崔凌和夏木归还夏氏所有的企业。

因为曾经崔凌嫁给夏父的时候,不被夏老爷子待见,于是签订了婚前协议,夏氏公司所有的收益都是夏父所有,与崔凌无关。

所以立下的遗嘱,把所有财产给夏时,是可以的。

“这个臭丫头,她竟然敢起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