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市民奖”,其奖励基金其实是由香港总商会设立和管理,奖励计划是鼓励市民举报罪行,在适当时大声呼救及随时准备挺身作证。1984年,更会增设“年最杰出好市民奖”,进一步推广好市民奖励计划,以鼓励更多市民协助警方扑灭罪行。 “好市民奖”由香港警务处公关关系科主办颁奖,奖励基金由香港总商会设立和管理。每名得奖者可获颁发奖状和奖金三千元,“年好市民奖”得主更额外获颁奖牌及四千元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