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最早的出自为《汉谟拉比法典》,意思为用瞪眼回击瞪眼,牙咬对付牙咬,对方使用什么手段攻击,就用什么手段进行回击。 《汉谟拉比法典》是中东地区的古巴比伦的国王汉谟拉比大约在公元前1776年颁布的法律汇编,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上现存的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翻译过来就是以暴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