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对标记对象的延伸。 在最开始的时候,唐六只能在“一个生灵”,即一个人、一个动物、或者一个植物等,以及“一个物体”,即一块石头之类的东西上留下一个昊蓝印记。而且由于在认知当中,这些“一个”,都是完整的整体,自然,唐六只能在一个整体当中留下一个昊蓝印记。 但有一件很重要的事,组成上面所列出的那些事物的,其实是一个又一个微小的单体。那如果,唐六将这些单体视作“一个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