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认真的看着这些东西,老实说,他认为这些是真的。 但问题是,这些东西作为证据还是有些薄弱了。 就像暗语不适合用于定罪一样,这张纸条和报纸也不能够作为直接有效的关键证据。 如果下达指令的人非要说他随便写了一串没有意义的数字,那么法庭最有可能的还是采纳他们的说法。 不能因为没有任何明确指向意义的数字,就说这是某种关键证据。 哪怕它的确作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