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只负责最终宣布有罪和无罪,以及有罪的话要怎么处罚,不负责去“决定”被告是否有罪。 国会议员,又涉嫌可能存在的金融犯罪,加上告发他的人极有可能会推动上陪审团,那么这就是最坏的局面。 陪审团成员都是一些文化较低的社会底层,他们不懂法律,和上流社会没有交际,从某种角度来说甚至对上流社会有非常严重的不满! 明明是没有证据的事情,或者证据不足,但他们的感性会认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