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同意下来,所以一直在拉锯。 第五十三条则是要求各个成员国必须开放一座无关税城市,为联邦提供更便捷的贸易。 这两条基本上是不太可能通过的,或者必须变换一种方法通过,比如说第三十七条,必须在本舰的“护持”下,提前三到七天时间通知港口,获得许可后才允许停靠。 这就是他们讨论出的一条底线,一切都必须在港口所属国的控制下进行。 第五十三条则是把单方面的改成双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