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九章(5 / 12)

建设,管理市区内各业及外侨事项,并按工作需要,设立民政、地政、教育、卫生、工商、公安、公用、工务、财政等九个局及人民法院、外侨管理处、合作社、贸易公司、银行等组织;物资接管委员会负责接收敌伪产业及公共物资财产,没收官僚资本、直接代管属于国家之企业,动员与组织力量,供应城市煤粮需要,并按工作需要下设财经、交通、卫生、军政及房屋地产等五大部;文化接管委员会负责接管一切属于国家的公共文化教育机关及一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