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妃园寝规制,总建琉璃花门三,前为享殿五间,东西庑各五间,燎炉一。前为门三间,覆以绿琉璃,绘五采,饰以金,缭以周垣。大门外东西厢房各五间,守卫官军班房各三间,均朱饰。门前石桥一。” “如特建皇贵妃园寝,添建明楼一座。” “内营圹,妃以上用石,嫔以下用砖,各按位次安葬。” 皇帝因此下旨,将现有妃园寝进行改建,按着皇贵妃规制,添建绿瓦明楼一座。 宫中凡事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