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就很费劲。 以往看的历史类里,常常用几万字把一個地区的事说完,然后就不管了,后面最多提几句。我是来回挖坑来回填。比如乔治温哥华出现在旧金山的情节,我也是在翻西班牙人殖民加利福尼亚历史的时候偶然发现的,这人在那个时间段曾多次往返于温哥华岛和蒙特雷之间,所以旧金山有什么变动他肯定能发现。 沙迪克的死,是我从一开始写这个人物时就已经想好了的。18~19世纪新疆的回民生活有多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