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宣德十七年。 扬州刺史凌道明秉公执法处决了魏永名为侄子实为跟家嫂苟且私通生下来的亲子。 魏永借着白莲教逆贼作乱,扬州刺史凌道明处理不利的借口公报私仇,诬陷凌道明跟白莲教逆贼私通合谋,致使凌家一门老小除了两个年幼的孩子之外全部斩立决。 魏永将各种网罗来加上各种编造的证据上书到皇帝的龙案之上。 时至突厥南下愁眉不展心烦意乱的皇帝将此事交给了魏永全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