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这不是和制宪会议代表的制度差不多吗?不过按照出资比例来组建董事会,再由董事负责铁路公司决策,这似乎也挺,合理的?而普通的股东可以参与年底的分红,如果股票上涨还能出售股票得到好处。甚至以后如果后代并不懂得商业,只要持有铁路公司的股票,就能不断的享受分红和股价上涨的好处。虽然对于原本八家来组建铁路公司的计划有所出入,增加了其他的竞争者,但是这种结构似乎比以前更合理?这项计划出台后,果然得到了整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