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波澜(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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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国法令有载:凡身为女子者,不得进入私塾学习,不得参与任何科考活动,凡违反者,处以斩刑,违反者包庇者同罪。女子不得为官、不得参军,凡违反者,处以斩刑,情节严重者,处以绞刑,违反者与包庇者同罪。

而就女将军的情况来讲,应该是最为严重的那一档。

若是这个人真实存在,那么,她的下场,只会是连一个尸都无法留下。

所以,世人皆是对女将军的传说加以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