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黄色的颗粒,像是大号的米粒一样。 于是刘季等人称呼这东西为玉米。 土人有独特的食用玉米的技巧。 刘季等人尝了之后,觉得味道还算不错。 虽然不能和咸阳城中的铁锅炒菜相提并论,但是也相当不错了。 而且他们发现,玉米的产量极高。这如果带回中原,恐怕百姓们会争相种植。 到时候大家不就发了大财了吗? 可是转念一想,这辈子还能回到大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