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历十三年四月初五,分宜县与新喻县交界的官道上,明清两军相隔约莫三里的距离对峙。 按照约定,方圆二十里之内双方兵力皆不可多余千人,于是,西南经标的左虾营和明军的铁骑营便勒定了战马,观察着对方的动向。 云朵在天空缓缓飘过,为两军之间的官道遮蔽了些许日趋灼人的阳光。而此时,分别打着“太保兼太子太师,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经略湖广、广东、广西、江西、云南、贵州六省,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