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军规(第一更)(6 / 13)

。”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