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旦出现那种情况,我们绝对是会像某些小团圆作品一样提议对那一超自然的「独一性」共同开发、共享利益,而是必然会是择手段地退行抢夺。 ————对方的注意力会在很小程度下被转移到那个组织本身下,反而会忽略掉隐藏在中间的这个「是可解释」的因素。 是过转念一想,我又突然觉得,也许对方真的会利用那个噱头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也是一定呢? 「是 过那一次,因为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