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郡三司分立,各司其职,起初大家并不赞同,觉得过于繁琐细致,有繁政累民之嫌。可是实际执行起来,我们才发现,监督官吏的关键在于职责清晰。什么衙门,该做什么事。什么职位,当尽何责。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才能有问题找到负责衙门和具体责任人,而不是像以前,查来查去,最后和稀泥了事。” “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有的地方偏远,如设立一员,总领郡事,三司之权尽揽与其身,恐有难料之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