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该在这一站下车的,这里离他的公寓还有点距离,不得不又小跑了十多分钟才到家。 因为衣服破破烂烂,还沾有血迹,一路上引来了不少路人侧目,不过他也不在乎——都2020年了,车站里到处都是监控,还有那么多目击者,警察只要想找他一定能找到,不需要遮掩身形。 无所谓的,他又没犯法,按曰本法律规定,见到犯罪分子正在作案,普通人看到了就可以执行“公民逮捕权”进行逮捕。现行犯若是反抗,则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