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立法机关,依《岛国宪法》而设置,由岛国众议院和岛国参议院构成。 其中众议院议员共465名,每届任期4年,首相有权解散众议院,举行大选。参议院议员共242名,每届任期6年,每3年改选半数,不得中途解散。 在权力上,众议院优于参议院。每年1月至6月召开通常国会,会期一百五十天。其它时间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国会和特别国会。 岛国国会议员可兼任内阁阁员,内阁总理大臣(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