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极短的时间内,不但杀死了比他更年轻力壮的受害者,还擦掉了匕首上的指纹,处理掉了血衣,绳子等一堆东西,若无其事地再回到宴会现场。 一个不是体操运动员,更不是专业杀手,缺乏锻炼,甚至因为瘸腿修养了很久的老人,要完成这样的手法,法官都觉得太过荒唐了。 而且身为大会社的社长,不用便宜实惠的买凶杀人——例如雇佣泥惨会这类犯罪组织,非要亲自出手,还在自己家里杀,本身就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