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盆满钵满。 早在1980年12月5日,深圳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公司与香港就罗湖小区一块4000平方米的商住用地签下了第一份有关土地使用费征收的协议。这块4000平方米的商住用地以每平方米交纳土地使用费5000港元的价格获得了使用权。正是这份协议,不仅解决了特区早期建设的资金需求,也开创了中国土地资源从无偿使用转向有偿使用的先河。 当时内地尤其是深圳特区发展扩建急需资金,而这些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