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用力过猛的关系,一开始还没对准。 那行为,就好像一个刚经人事的新手。 丁建国当然不是第一次穿鞋子,她只是第一次给别人穿鞋子。 努力了三四次,才将鞋子穿到林森脚上,随后将林森的左腿平放在自己白皙的大腿上,转手将林森的右腿抬起。 这姑娘如果不弹贝斯,转行去大街上擦皮鞋,应该也能挣到钱吧。 当然,擦皮鞋的姿势,一定要把握好。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