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要是我和许媚在婚姻期间,有孩子的话,估计不会走到这一步,因为会有所顾忌,也会更加容易互相忍受,那事情也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样的地步,可是,我和她几乎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共同的东西,包括财产,唯一的是两年多共同走过的日子,可以说,感情这东西,你要是看重,也可以说比生命更加重要,也可以说是虚无缥缈,看不见,摸不着,而承诺这东西,就更加不靠谱了,在没有自身的利益冲突,或者说感觉还在的话,一起不同,我对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