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五章 大火并(十)(1 / 14)

极司菲尔路是工部局越界筑路的成果,是严重违反租界条约的行为,只因为当时中国国内政局动荡反复,地方政府出于各种利益上的考虑,没有追究这种明显侵犯国家主权的问题。

关于越界道路管理权方面的争端,几界政府都选择了和平交涉,结果一直拖延到了三九年年末。极司菲尔路七十六号这一带,从法律意义上讲,处于当时沪西的法华区境内,此时应该隶属于汪伪上海特别市政府的管辖范围之内。

汪伪政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