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邹虹一案上,十三队轻易受人误导,出现了重大失误,不仅追捕不利,让嫌犯逍遥法外,还没能避免不必要的伤亡。经讨论,局里做出了处罚决定,十三队全体成员停职反省,队长苏巍和副队长柳未珂需上交书面检讨。并且,取消这两人明年在培英计划中的授课资格。另外,在此前的事故中意外丧生的邹楷,是由四队队长盛旷在未依照程序的情况下带入维安局的,盛旷此举属于严重违规行为,所以,局里决定对盛旷也实行停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