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诚服于我,而是对我恨之入骨,那照样得不偿失。 我要的不是一时的炮友,而且还可能变成炸药桶,我要的是那种能够长期的,就像沈白萍那样的,还没有任何的威胁。 再说我虽然有沈白萍这个律师,但是她如果告我,肯定是我吃亏的,法律可不容出差错,也没有人情可讲。 所以,出于各种顾忌,我就没有强行拿王琳怎么样,而是决定绕过她。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我还是要她付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