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任何结论,都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作为支撑。但是只用白酒瓶上面无指纹来确定这间屋子曾经有其他人出现过,准确来讲并不严谨。或者说,这只能算是个正常逻辑下的推断和猜测,毕竟这当中会存在两种情况。 (1)屋子里的确有人来过,在喝酒的时候规避掉了指纹。 (2)何清源故意设下的局,第二瓶酒就是他打开的,为了混淆警方的视听,抹除瓶子上的指纹。 “你倾向于哪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