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畿近郊佛寺买地,以瘗死之无主者。瘗尸,一棺给钱六百,幼者半之”。 到了神宗朝又正式下诏:“令逐县度官不毛地三五顷,听人安葬。无主者,官为瘗之;民愿得钱者,官出钱贷之;每丧毋过二千,勿收息。” 看到没,这是有明确诏书的圣旨。穷人也不用担心死不起了,国家掏钱给你买棺材买墓地。当然了,别嫌墓地位置不好,白吃馒头还嫌黑就不讲究了。 如果你还是不乐意把亲人埋在太远的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