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整个世界的百分之四十,为什么这么多?这跟美国以法治国的原则是分不开的,同时也因为各种法律太多,即便是最著名的律师也无法掌握所有法律,只能靠着大量的人数来掌握这些法律条文。
另外美国的法律是是判例法为根基,各种判例出处也如繁星般浩瀚,非专业人士完全是一眼瞎,专业人士没有接触过也是两眼一抹黑,所以在这种体系下律师的门槛相对就高很多,决定判决成果更相对取决于律师的能力,他们的收入也就很高了。
第四百九十一章 美国的律师们(3 / 12)
了整个世界的百分之四十,为什么这么多?这跟美国以法治国的原则是分不开的,同时也因为各种法律太多,即便是最著名的律师也无法掌握所有法律,只能靠着大量的人数来掌握这些法律条文。
另外美国的法律是是判例法为根基,各种判例出处也如繁星般浩瀚,非专业人士完全是一眼瞎,专业人士没有接触过也是两眼一抹黑,所以在这种体系下律师的门槛相对就高很多,决定判决成果更相对取决于律师的能力,他们的收入也就很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