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是我刚毕业的那些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去了一家小杂志社上班,杂志社的老板姓邓,长的矮胖挫,还有他标志性的无比光亮的脑袋。我给他取了个绰号,叫灯泡。 灯泡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提他那瞎掰的天花乱坠的想当年。当时杂志社出版一本以离奇灵异故事为主题,故事会大小的杂志,叫作道听途说。每周一期。因为当时的网络还不发达,没有智能手机。读书成为了一种十分热衷的爱好,特别是学生在上课的时候,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