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很会来事,一来二去的,倒是弄的没有那么的尴尬。 不过,我一直都注意霍顿,这个混蛋,上了酒桌之后,眼神还不住的往杨念慈的方向瞥,没事就跟杨念慈说几句。 草,这混蛋死性不改啊。 只不过,我很清楚,即便我没有在杨念慈的身边,这个混蛋也根本讨不到一丝一毫的便宜,血榜的佛心,一旦狠起来,我估计霍顿立马连他的爸妈都不认识。 酒桌上的气氛不咸不淡,大概吃吃喝喝一个小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