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色,不过他们停下来,我肯定不会停,脚下步伐一阵儿游走,沾染了鲜血的铜钱剑一阵儿红芒闪过,继续朝着他们他了过去。 这跟人拼杀打斗,最重的便是气势,一旦气势丢了,必败无疑。 那两个黑衣人其实实力也不算弱,真正拼杀起来,在我手底下过个十来招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错就错在他们被我的气势就震撼住了,我提剑而上,他们慌忙应对,只过了三五招,又有一个人被我一剑穿胸而过,当场毙命,另外一个人则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