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母;弟弟杀死哥哥、姐姐;外孙杀死外祖父母;妻子杀害丈夫或丈夫的祖父母、父母。《唐律疏议》规定不分首从皆斩,明清律进一步加重到凌迟处死。 不道――“不道”常和“大逆”连称,隋唐后专门指一组恶性侵害罪名。指一次杀死一家没有犯死罪的三人以上,罪犯要不分首从皆斩,妻、子流二千里。 大不敬――“大不敬”至少从秦朝开始专指侵犯皇帝尊严的罪名,隋唐以后包括如下罪行:盗窃皇帝用于祭祀神灵的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