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寡女,二人初次见面,便躺在同一张床上,如此结果,是萧秋万万没料到的。 看来,萧秋从庞春那里得到的资料有误。 一是不清楚,酒葫芦乃不凡之物,不是谁都能够拿的动的; 二是该葫芦的主人,并非普普通通的企业老板,叶枫是一个有功夫在身的人,而且武功远在萧秋之上,一招制敌的高水平。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次,萧秋之所以失了手,那就是没能做到这一点,她根本就不了解叶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