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短暂地缄默了一阵,突然一个记者醒悟过来,抢着麦克风,开口问道:“李律师,你呼吁要对同性侵犯立QJ罪,那么这个建议在现有法律体系下是否可行呢?” 随着这一声发问,大家这才回过神来,记者们又开始抢着要采访。 “我是火鸡网的,李律师能做个专访吗?” “我是深鹏电视台的,李律师你能做我们节目的法律嘉宾吗?” “我是之音杂志社的,李律师能多讲几个女拉拉的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