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你是最主要的部分,占据新公司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佳怡作为合伙人,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营和一应事务,占据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我们简家则通过壳公司,以资金投入的方式,占据新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 “因为是实业公司,我们简家也有足够的前期财力支持,考虑到新公司一旦打开市场后,几乎完全不用担心销路的问题,所以公司基本不会有后续的融资需求。那么这个股份,就可以认为是最终的股权分配。对于这个分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