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里露出绝对的忠诚,我用匕首刺破自己的指尖,将手指尖的一滴血点在了赢勾后裔的头上,这滴鲜血没有留下痕迹,而是渗入了赢勾后裔的皮肤里,它浑身一颤,慢慢站了起来,似乎有了一些灵智,不过还是有些木讷,开口说道:“主人。” 因为赢勾后裔的灵智还没恢复,不过如今能够说一些简单的中文,就不错了。我看了看它,说道:“要给你取一个名字啊,不然的话,不方便称呼啊。” 我想了想后,脑中忽然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