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也没用。 至于项目款的事,更无法去左右李阳的决定,现在协议还在生效期间,外加项目款的期限确实还没有到,所以总体来说,三人还真没法拿李阳怎么办? 除非,三人替李阳将这部分款项补足上缴,不然的话,现在说什么也是白搭。 但,依照李阳以10%的股份占比,动辄数千万的资金投入也会让人望而却步。 所以,这个问题显然又陷入了怪圈之中无法破解,唯一的突破点也只能事情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