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来说,内阁的存在一直是皇帝的‘私人秘书’,却又是实际的宰辅。 巡抚也是一样,起初明朝是没有巡抚这个官职的,只不过是地方三司制衡,往往推诿难以成事,所以需要朝廷派巡抚定夺。巡抚也从起初的临时委派,渐渐的常态化。但如内阁一样,巡抚并不在朝廷的制度序列中,并不是的地方官,也不是正式官职,而是京官,挂的往往是都察院的‘佥都御史’或者‘右副都御使’衔,俗称的‘巡抚某处都御史’。 巡抚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