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稍加修改,成为内阁颁发的临时法令。 “现在入台已经一年多,接下来还要进军大陆,立法的事情不能再耽搁了!” 毛辟认为,诸如《治安管理暂行条例》、《税务暂行条例》、《经济领域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内阁以临时法令颁发试行以来,没发现什么大问题。 现在应该组建正式班子,对已经颁发的临时法规认真研究,并加以修改正式颁发。另外还要考虑制订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