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绍秋做不到,他觉得这份合约,太过分了。五年都嫌长,更何况还是十年。其实许多新人约,都是五年,十年的都较少。 可如今他已经不是新人了,对方居然对他比对新人还苛刻,这就有些欺负人了。而且,那么高的违约金,如果以后犯了错,将来被公司雪藏的话,那十年之后,还会有谁能够记得他? 只要是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接受这样的长约,以及这样的高违约金。除非是真的想要出人头地,而又没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