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果然拿着相机。 恭恭敬敬地递给Grantham,却见对方并不接手,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顿时明了,将相机送到了病床上的那位手上。 “不错。”良久,安静地房内只听到这两个字。 在所有人诧异的眼光中,她将相机重新交到黑衣人手上,“帮我交给那个记者,就说,我要在明天的《纽约时报》上看到这张照片。” 黑衣人浑身一抖,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雇主,却见对方只是挑了挑眉,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