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奥斯曼帝国则主要通过“米雷特”的制度来管理希腊人,奥斯曼帝国把原属于希腊的领土划给了驻索菲亚的欧洲领地总督直接管辖,1470年,又按照军事原则把希腊分为六个“旗”,每个旗之下再细分数个县,地方行政则由各城镇、各村庄的希腊人自己管理。还有一些名门望族可以在帝国中央政府内担任要职,有的希腊人甚至升任总理大臣。 “米雷特”的制度就是奥斯曼帝国让希腊当地人来负责地方税收和治安工作,从总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