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9年,由于电视的逐渐普及,电视演讲对美国选举产生的意义越发重大。 一方面,电视成为了沟通候选人和选民最直接的方式,另一方面电视服务价格昂贵且电视网也没有理由无偿为候选人提供服务。 面对科技对美国ZZ的重塑,美国最高法院最终在《联邦选举法》中裁定:不应过分限制金钱的作用,因为金钱可以帮助候选人购买到演讲机会,从而充分与选民沟通,这种权力应属于言论自由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