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提携之义。若遇恩主辞世。被提携之人,常去官,为其守孝三年。 稍后魏晋时,属吏尊上官为“府主”。官场资历,可想而知。 陶恭祖,尚未入土。吕布,岂能不萧规曹随,顺势而为。若此时,大张旗鼓,革新徐州官场吏治。必遭非议,不得民心。换言之,吕布看似受让一州之地。实则一块肥肉,尚在嘴边,未能吞之入腹。 尤其,四国相,乃王太师所立。虽心向吕布,却皆以太师,马首是瞻,唯命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