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也看到我写的丢戒指的情节了,其实这哪是丢戒指,我是在写一段见义勇为,英雄救美的情节。就为了想和别人的救美不同,为了合理,我经过了大量的铺垫,解决中间产生的各种问题和可能性。其实不丢戒指也可以!一开始黄大力在饭店直接耍流氓就可以了,张余照样可以英雄救美!把他暴揍一顿,跟着他成了张余的小弟,为他马首是瞻,成为张余的狗腿子一号。 我为什么没有这么写,一是太俗气了,全起点几乎都是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