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恶,其恶加身;放祸,与祸同流。此非善行,此非善类。为祸者共诛之,放祸者共逐之,若不受逐则受诛,自古早有定议。” ——这是丁奇对白少流刚才那个假设的回答。 林太为触犯了共诛戒,证据确凿,被陆高乾撞破,此事无疑。 假如陆高乾是受到了林太为的威胁和逼迫,担心自身的安危而不敢告发林太为,这是另一种情况。 现实中经常有这种事,某人看见有歹徒行凶,不敢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