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专门针对冈比斯庭的政策。 就事论事,任何一项法令,都应该从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三个方面讨论。约律师,你认为哪里有问题吗?” 柯孟超刚才的话,主要在说草案内容的合理性,而华真行现在又解释了必要性与可行性。 约高乐眨了眨眼睛到:“没问题,我也认为没问题!其实在我看来,这是在保障人的权利,可以选择自己所信奉、所寄托、所实现的权利。 人所制定的法令,都是为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