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且被告人举证洪彪,和本案并没有必要联系,应该另行立案。” 法官:“对于公诉方律师的言论,被告方有什么意见。” 易秋白给陈俊请来的律师毕竟不是吃干饭的,这时候也来劲了。 “法律的定义,疑罪从无。既然公诉方证人和证据本身就存在问题,所以并不能证明我的被辩护人陈俊有罪,所以我们并不需要反驳公诉方的意见。我们要求当庭追究公诉方作伪证的责任!” 公诉方律师:“我抗